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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

 

经国务院批准,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,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广东省政府以及有关方面于3月19日在北京签订了委托投资协议,资金将分批到位,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,将坚持更为审慎的方针,新增资金将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类产品中,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。

 

长期以来,地方管理的养老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,收益率过低,不利于养老金保值增值。“十二五”规划提出“稳步推进养老金投资运营”。经过广东省政府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多次协商,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,并报经国务院批准,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100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资金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从2006年开始受托管理中央财政补助9个省市区政府做实个人账户资金,获得较高收益率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部分养老金,将采取更为审慎的投资方针,该项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国债、银行存款、企业债、金融债等有固定收益的产品,委托人可获得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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